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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科協關於開展第十四屆廣東省丁穎科技獎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7-06-15 00:00 來源: 【字體:

各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各地級以上市科協、佛山市順德區科協,省直各有關單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駐粵有關單位及有關企業:

廣東省丁穎科技獎是1989年經省政府批準並以著名科學家丁穎院士名義設立的科技獎項,旨在繼承和發揚我國著名科學家丁穎獻身科學的精神和優良品質,激勵我省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教興國偉大事業,表彰獎勵為我省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做出突出貢獻的中青年人才,促進優秀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成長成才。根據《廣東省丁穎科技獎評選辦法》及《廣東省丁穎科技獎評選辦法實施細則》,省科協決定開展第十四屆廣東省丁穎科技獎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通過推薦評選表彰優秀科技工作者,大力弘揚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風尚,激勵我省廣大科技工作者積極投身創新爭先行動,投身建設創新型廣東偉大事業,推動形成創新型科技人才競相湧現、創造活力競相迸發的良好局麵,為更好地加快推動我省創新驅動發展、打造國家科技產業創新中心,落實“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二、推薦評選範圍

(一)省科協所屬各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推薦本學科領域的候選人;

(二)省直各有關單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駐粵各有關單位推薦本單位或本行業的候選人;

(三)各有關企業推薦本單位的候選人;

(四)各地級以上市科協、佛山市順德區科協負責推薦本市(區)的候選人。

以上各推薦單位可以推薦2―3名廣東省丁穎科技獎候選人。不接受其他渠道以及以個人名義進行的推薦。

三、廣東省丁穎科技獎推薦評選條件

(一)在我省(含中央駐粵單位)從事科學技術工作,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2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熱愛祖國,具有“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和良好的科學道德與學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推薦:

1.在科學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創造了新的方法,取得了創新性的研究成果,對某一學科的發展產生了現實推動作用;

2.在技術開發、工程建設中銳意創新,解決了經濟建設中的重要難題,取得了較大的經濟效益;

3.在科學技術知識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貢獻,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四、推薦工作要求

(一)各推薦單位要嚴格執行《廣東省丁穎科技獎評選辦法》及《廣東省丁穎科技獎實施細則》,精心組織,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拓寬選人渠道,嚴格推薦評選條件,保證質量,認真做好推薦候選人工作,指導候選人嚴格按照要求填寫材料。

(二)各推薦單位對被推薦人的材料在推薦單位及本人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才可上報。

五、報送材料內容和要求

(一)報送材料內容

1.推薦單位材料

(1)評審工作報告紙質件一份:內容包括推薦工作程序、基層上報人數、評審情況、公示情況等;

(2)《第十四屆廣東省丁穎科技獎候選人信息彙總表》(附件6)紙質件一份;

(3)光盤一張:內容包含推薦單位材料和被推薦人所有電子材料,電子材料要嚴格按被推薦人順序和材料順序排序。

2.被推薦人材料

嚴格按照《廣東省丁穎科技獎評選辦法實施細則》(附件2)第“九”條填報。

以上相關表格可在廣東省科協網站(http://gdsta.cn)下載,全部要求A4紙雙麵打印,不得改變表格頁麵格式。材料需完整報送,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報送材料方式和時間

由推薦單位統一報送,不接受被推薦人本人報送材料。現場報送的,請於2017年9月22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至廣東省科協組織人事部;快遞郵寄的,請確保於2017年9月22日前寄達,逾期不候。

(三)報送材料地點和聯係方式

聯係人:汪培升 020―83548492 朱海龍 020―83568700

收件地址:廣州市連新路171號廣東省科協組織人事部

郵政編碼:510040

附件:1.廣東省丁穎科技獎評選辦法

   2.廣東省丁穎科技獎評選辦法實施細則

   3.廣東省丁穎科技獎候選人推薦表

   4.廣東省丁穎科技獎候選人簡表

   5.廣東省丁穎科技獎專家推薦意見表

   6.第十四屆廣東省丁穎科技獎候選人信息彙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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