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長春師範學院原黨委書記王欒周受賄案剖析
2010年12月23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吉林省長春師範學院原黨委書記王欒周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30萬元。時年61歲的王欒周,離開工作崗位剛剛一年多就鋃鐺入獄,從一位正廳級大學黨委書記、教授淪為階下囚。他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2003年11月,54歲的王欒周從吉林省委黨校調到長春師範學院任黨委書記。看到周圍的一些人住豪宅、坐名車、吃大餐,他認為官做到頂了,也快到退休年齡了,這個時候再不撈錢,就沒有機會了。
在這種心理支配下,他利用擔任長春師範學院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基建工程建設、教師職稱評定、幹部職位晉升、安排學生入學等方麵為請托人提供幫助,共收受賄賂款物折合人民幣203萬餘元,上演了一幕退休前瘋狂斂財的醜劇!
貪財 插手工程項目
在王欒周受賄款物中有很大一部分來自基建工程建設。長春師範學院基建工程及新校區建設始於1999年,大規模施工自2004年初開始,主要有教學綜合樓、實驗樓、培訓中心、教學樓、學生公寓和藝術樓維修等9項大工程,分包工程達20餘項,工程總造價近2億元。王欒周為了謀取個人利益違規插手幹預工程建設項目,在學校工程建設招投標、工程款撥付及工程質量管理等方麵為請托人提供幫助,撈取好處。
2004年至2006年,王欒周先後5次收受吉林某建築集團公司經理助理李某31萬元和價值13萬多元的手表一塊。李某的公司在王欒周的幫助下,承建了長春師範學院學生宿舍8號樓、10號樓及綜合樓工程,並且及時結算了工程款。
2006年8月,王欒周的原同事孟某向他推薦長春某設計公司承攬圖書館及辦公樓設計工程,後該設計公司中標。設計公司項目負責人翟某交給孟某10萬元,委托他感謝王欒周。孟某告訴王欒周翟某送給他10萬元感謝費,王欒周說錢先放在你這裏,等我出國旅遊時用。他是這筆錢的實際控製人,其受賄行為已經既遂。
2008年5、6月份,王欒周的原同事陶某,請他幫助王某的公司取得圖書館教學綜合樓裝修及辦公家具采購項目。王欒周向基建處長李某打招呼,讓他關照王某。後王某的公司中標。為感謝王欒周,王某交給陶某20萬元,用於王欒周新房的裝修。
身為黨委書記的王欒周,是如何插手基建工程項目,幫助承建商中標的?就此問題記者采訪了王欒周案的主辦人,吉林省紀委紀檢監察一室主任曹銳。曹主任說,基建工程“潛規則”多。長春師範學院基建工程承建商們為了承攬工程項目、順利得到工程回款、攫取更大的利潤,他們有很多辦法。王欒周收到他們的好處後,在承建商的指使下,也有一套規避國家招投標政策的辦法,這就是存在於基建工程領域的“潛規則”。
規避招標。將需納入招投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分段實施,使該項目達不到招投標的規模,從而自行決定施工方。如教學綜合樓工程,僅將土建工程等幾項主體工程拿出來招標,而配套輔助工程,被分割或直接打包在土建工程中,再由學校選定承建商,使招投標規定成為一紙空文。
明招暗定。即在招標前,承建商與甲方、招投標代理機構相互串通,透漏標底,提前內定。據王欒周交代,在投標會上,甲方意見在評審之前已經通過各種渠道滲透給評標專家,評標專家一般都以甲方意見為主。甲方選定的投標公司,一般都能中標。
追加預算。承建商以相對低價中標後,和甲方串通,通過設計變更等手法,調整項目規模追加預算。如李某承攬的教學綜合樓中標價為6153萬餘元,截至案發,該樓已經使用2年多,長春師範學院多預付出500萬元工程款。
亮劍 迅速清除蛀蟲
2009年9月,吉林省委按有關規定免去王欒周長春師範學院黨委書記職務。在王欒周退休之前的一個時期,吉林省紀委、監察廳陸續接到對王欒周問題的舉報。2010年4月,吉林省紀委、監察廳從長春師範學院基建工程項目入手,對王欒周的問題進行認真調查。
辦案人員針對工程建設領域發案特點,重點調查了工程發包、物資采購、質量監督和資金撥付等環節的問題。根據證據,於2010年8月立案。
吉林省委高度重視查辦腐敗問題案件。吉林省紀委加強紀檢監察、檢察、公安、審計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形成辦案合力。辦案人員針對不同對象采取不同的突破策略。王欒周長期擔任領導職務,有充分的反調查心理素質。突破王欒周的心理防線,辦案人員做了大量外圍取證工作,用證據說話,使案件迅速突破。王欒周案立案後25天就完成調查移送審理。
2010年9月,王欒周因涉嫌犯罪,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同年10月,吉林省紀委、監察廳作出開除王欒周黨籍、公職的決定。2010年12月,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王欒周有期徒刑13年。
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以來,吉林省委、省政府和省紀委緊緊圍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把查辦案件貫穿工程治理始終,嚴肅查辦了一批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截至2011年2月,全省共查辦教育係統工程建設案件18件,其中,吉林省紀委、監察廳直接查辦5件,給予黨政紀處分5人(正廳級2人,副廳級2人,正處級1人),這5人均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管理 著力完善製度
通過對王欒周個案的剖析,引發了我們對教育係統工程建設如何防治腐敗的思考。高等學校承擔著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的重要任務,有效防治教育係統的腐敗問題,營造高校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是為國家培養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保障。
吉林省有40多所省屬高校,雖然像王欒周這樣利用職權插手工程建設、收受賄賂的是極少數,但造成的影響十分惡劣。如何有效防治教育係統工程建設腐敗問題,是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課題。
高校工程建設項目應科學規劃、立項和施工。科教興國,大力發展教育是一項長期任務。“十二五”期間國家將進一步加大對教育的投入。高校工程建設項目如何科學規劃、立項和施工,對防治教育係統工程建設腐敗問題至關重要。近年來長春師範學院辦學規模擴大50%,大規模上馬9項大工程,工程總造價近2億元。由於缺乏科學的事業發展規劃和建設規劃,存在項目決策隨意性。有些項目違背建設規律和基本建設程序,存在“趕工期”現象。對高校辦學規模的擴大和建設項目,有關部門要嚴格把關。要進一步完善工程項目申報、審核製度,科學規劃建設規模,合理安排建設工期。
建立健全高校內部監督製約機製,有效監督“一把手”。根據《中國共產黨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規定,高校現行的領導體製是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王欒周憑借自己在領導班子中年齡最大、資曆最深,學院重大問題的決策一人說了算,使學院對他的同級監督形同虛設。建立健全高校領導班子內部有效的監督製約機製,是有效防止“一把手”權力濫用的基礎。
記者就如何有效監督高校“一把手”的問題,采訪了吉林省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組長、吉林省高校紀工委書記何文博,長春師範學院黨委書記張興海。
何文博書記提出了如下四點建議:一是建立高校“一把手”三個不直管製度,即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項目;二是落實幹部定期交流製度,把交流作為一項硬性製度,交流為原則,不交流為特例;三是注重發揮學校紀委書記的作用,建議實行紀委書記派駐製度;四是高校工程建設項目實行代建製。何書記說:“高校教師長期工作在校園裏,對充滿誘惑和陷阱的工程建設項目難以駕馭,讓教授蓋樓既不專業,也不經濟代價太大。”
長春師範學院黨委書記張興海建議,盡快明確規定黨委書記和校長分工和責任,以便更好地行使權力接受監督。要抓好幹部任期交流製度的落實。
進一步發揮查辦案件的綜合效能。吉林省紀委、監察廳及時通報教育係統腐敗案件的查處情況,要求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相關單位深刻吸取教訓,切實加強問題整改。吉林省教育廳先後召開了全省高校黨風廉政建設座談會和由高校主管基建副校長、基建處長參加的高校基建工作座談會,通報案情,加強教育,查找問題,製定對策。用身邊案教育身邊人,王欒周案在長春師範學院的教職員工中引起強烈反響。
吉林省紀委、監察廳對發生在本省教育係統的案件,進行了深入剖析,認真查找製度、管理和監督上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從政策和製度層麵提出解決的措施和辦法。他們在教育係統完善了重大工程項目集體決策製度、工程建設項目工作程序規定、工程撥付款會簽審批製度等一批規章製度。他們還針對係列腐敗案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進一步強化了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職能,明確要求紀檢監察機構對基建工程項目決策和實施實行全程監督。
教訓 值得深刻汲取
隨著采訪的深入,我們更加迫切地想見一見案件的主角王欒周。在省紀委和省司法廳的積極協調下,2011年6月22日上午,記者在吉林省長春鐵北監獄見到了王欒周。
身高1米60多,剃了光頭的王欒周,雖然戴著一副金絲邊眼鏡,但在灰色囚服的映襯下,卻看不到一絲教授、領導的影子。記者問他最後悔的是什麼,他沉思了片刻說:“人情關,沒有過好人情關啊。”
記者翻開王欒周受賄案判決書,法律認定的27項受賄事實中,有16項是受同事和原同事的請托,在工程承攬、就業、入學、職稱評定等方麵提供幫助收受賄賂。以安排就業為例,6年來王欒周在長春師範學院共安排了15人。表麵上看似乎是他的同事,使他沒有過好人情關,實質上是貪欲害了他。正是他辦事收錢,收錢辦事才引來一個又一個的同事托他辦事。用王欒周的話講:“退休了沒有權了,以後想撈錢也沒機會了”。
離開鐵北監獄,記者的心情十分沉重,一個曾經受黨教育多年的正廳級黨員幹部,如今卻成了人民的罪人。這不僅是他個人的悲劇,也給黨組織和教師隊伍抹黑,使校園這片淨土受到玷汙。
在臨退休的幾年裏,王欒周瘋狂撈取了200多萬元不義之財,案發後贓款全部退回,他原本可以享受的退休金也因犯罪拿不到一分……
他為自己的瘋狂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來源:摘自《中國監察》 時間:2011-09-08 07:32)
掃一掃,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