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害怕公司逃稅問題被查,北京正普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普公司”)老總、中國科學院博士姚增起砸出600多萬元重金,向國稅局官員行賄。國美黃光裕案發後,國稅局的一幹官員因受賄落網,隨之牽出了姚增起的行賄案。昨天記者獲悉,海澱法院一審判決正普公司及姚增起均構成單位行賄罪,公司被處罰金1000萬元,姚增起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今年48歲的姚增起,15歲時便被中國科技大學破格錄取,25歲獲得了中國科學院博士學位,1993年創立了正普公司。據姚增起說,2004年,該公司客戶部主管離職自立門戶,和正普公司成為競爭對手,並向公安和稅務機關舉報正普公司存在逃稅行為。於是市國稅局稽查局開始對正普公司進行調查,負責調查的是該局檢查科科長梁叢林及主任科員淩偉。
為了躲過調查,姚增起找到他在海澱區國稅局工作的老鄉梁敏進幫忙,並通過梁敏進的介紹,與梁叢林和淩偉見了麵。姚增起回憶說,當時梁叢林嚇唬他說:“你這事說大就大,說小就小。說大了不但罰款還可能判刑,說小了補交點稅款就沒事了。”姚增起聽了非常害怕,連忙對梁叢林表示,拜托他們幫正普公司過這關,並承諾“不會讓你們白幹”。調查結束後,正普公司補交了120萬元稅款(含84萬多元的增值稅和40多萬元的滯納金)。事成之後,姚增起計劃花100萬元答謝3位稅官,沒想到中間人梁敏進開出的價碼竟然是“四五百萬”。最後,姚增起開車給梁敏進家送去500萬元現金,讓他轉交給梁叢林和淩偉,又給了梁敏進本人100萬元好處費。此後梁敏進和梁叢林、淩偉3人平分了600萬元巨款。
此外法院還查明,2005年8月4日,姚增起還向梁敏進行賄了一輛價值10萬餘元的捷達轎車,該車被登記在梁妻名下。2005年9、10月份,梁叢林到哈爾濱出差時賭博輸了錢,給姚增起打電話索要1萬元賭資。國美原董事局主席黃光裕案發後,牽出了市國稅局多名官員的受賄窩案,最終姚增起也被檢舉揭發出來。2009年10月20日,姚增起被門頭溝區檢察院反貪汙賄賂局拘捕。經司法機關查實,姚增起向稅務人員行賄金額共611.75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正普公司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姚增起為謀取不法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錢財,其行為均已構成單位行賄罪,應予懲處,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鑒於正普公司和被告人姚增起在庭審中的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且正普公司能夠積極繳納大額罰金,法院在量刑時對正普公司及被告人姚增起酌予從輕處罰,並對被告人姚增起適用緩刑。法院判決正普公司繳納罰金1000萬元(已繳納),姚增起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此前,梁叢林、淩偉和梁敏進3人已被市二中院以受賄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4年至12年不等。(記者王秋實)
來源:檢察日報 時間: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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