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晉城市高平一中違規公款旅遊問題剖析
名為學習培訓,實為公款旅遊,而且每天旅遊後都返回培訓地點住宿,企圖瞞天過海。山西省晉城市高平一中黨總支書記、校長趙春明等人為自己的違紀行為付出了代價。
2015年7月11日至20日,借赴華東某師範大學培訓之機,高平一中組織52名教師去蘇州、無錫、上海、杭州四地旅遊,每人僅支付930元共48360元的大巴、景點門票、導遊費,每人1600元共83200元的食宿費由高平一中公款支付。
“如果不是被舉報,這件事可能就瞞天過海做成了。”市紀委調查組成員如是說。
2015年7月20日晚上9點,晉城市紀委收到“高平一中借培訓之機進行旅遊”的舉報線索,當晚就迅速組織高平市紀委連夜進行了調查。高平一中在安排旅遊這件事上可以說是做足了功課:培訓之前就有計劃,兩次向財政申請培訓經費共計27萬餘元,在去上海的大巴上要求每人向學校借1千元並寫下借條,4天培訓和4天旅遊都按培訓課程內容進行了安排,旅遊期間每晚都返回培訓地點住宿,從培訓文件、課程安排、住宿費上看不出一點異常。校長趙春明、領隊的教導處主任楊五明,麵對調查拒不承認公款旅遊事實。調查組先從認定公款支付旅遊期間住宿費和餐費入手,通過與相關人員反複耐心談話掌握了細節,最終在事實麵前趙春明、楊五明承認了公款旅遊行為。
2015年9月16日,經晉城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趙春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9月17日,經高平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楊五明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經高平一中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楊五明撤銷高平一中教導主任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同時對涉及本案的其他25名相關人員也分別進行了問責追責。
有些黨員領導幹部明知有紀律規定,卻總是挖空心思,想方設法規避製度規定,企圖蒙混過關。借學習培訓之機行公款旅遊之實,在培訓之前就做足了功課,但還是逃不過群眾監督的眼睛,逃不過紀檢監察機關的嚴格執紀。每個黨員幹部都要敬畏紀律,守住底線,不越雷池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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