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觀念是黨性的集中體現,是落實主體責任的重要前提。我們黨亟待解決的一個大問題,就是一些領導幹部黨的觀念淡漠。黨的觀念一旦淡漠,組織必然渙散、紀律必然鬆弛,黨組織的戰鬥力就大打折扣,黨的事業根基就會動搖。
有些黨員領導幹部,甚至是高級幹部,忘記了自己的黨內職務和職責,隻看重行政職務,一說就是“我是搞業務的”。不僅政府部門,就連黨委部門、人大政協、國有企事業單位有的黨員領導幹部,也習慣以官職相稱,把自己簡單地等同於“官”,忘記了自己是執政黨的幹部,忘掉了黨章黨規的要求。我們的幹部一般都是先任命黨內職務,然後才按有關程序任命其他職務,這正體現了黨管幹部的原則。
有的單位機關黨組織生活變了味,就是看看電影、搞搞比賽,甚至以黨日活動之名,行遊山玩水之實。黨的組織不是福利部門!有些黨組織在抓黨風廉政建設上,熱衷於開開會、表表態、簽責任書,做表麵文章。有些黨委書記怕得罪人,對眼皮底下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得過且過,高高舉起、輕輕落下。有些黨委書記對下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知之甚少、不管不問,甚至捂著蓋著,搞歌舞升平,導致問題由小變大、由少變多,甚至成了區域性、係統性問題。有些黨委書記在任用幹部時當仁不讓,而幹部一出問題,就認為那是紀委的事情。用人管人是一枚硬幣的兩麵,管“戴帽”也得管“摘帽”。也有極少數黨員領導幹部自己不正、存在瑕疵,說話就不硬,還敢管別人嗎?
黨的觀念淡漠,必然導致對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任務、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認識不清,責任擔當缺失。主體責任不落實必須從根上找問題,從增強黨的觀念入手,喚醒黨員領導幹部的黨性觀念、組織意識,切實履行好管黨治黨的職責。
強化黨的觀念必須嚴明黨的紀律。黨員幹部除了遵守法律之外,還必須遵守黨的紀律。黨紀嚴於國法。黨的觀念淡漠往往是從黨的紀律意識淡薄開始的。黨員幹部違法犯罪,必定先違反了黨的紀律。要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黨員幹部要原原本本學習黨章,掌握黨紀黨規,增強紀律意識。要加大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監督執紀,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現象。
黨內職務不是政治榮譽,而是政治責任。黨員領導幹部要在黨言黨,把主體責任牢牢記在心頭、落到實處,為實現兩個百年奮鬥目標、中華民族偉大複興貢獻力量。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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