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公報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
出席這次全會的有,中央委員199人,候補中央委員164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有關方麵負責同誌列席了會議。黨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層同誌和專家學者也列席了會議。
全會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作了重要講話。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習近平就《決定(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會充分肯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認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國際形勢錯綜複雜,國內改革發展任務極為繁重,中央政治局全麵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一中、二中、三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團結帶領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牢牢把握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保持戰略定力,以全麵深化改革推動各項工作,注重從思想上、製度上謀劃涉及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的戰略性、全局性、長遠性問題。中央政治局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創新宏觀調控思路和方式,積極破解經濟社會發展難題,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完成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堅定不移反對腐敗,有效應對各種風險挑戰,各方麵工作取得新成效,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打開新局麵。
全會高度評價長期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的曆史性成就,研究了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認為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全麵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麵推進依法治國。
全會提出,麵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
全會強調,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定,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會提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係、高效的法治實施體係、嚴密的法治監督體係、有力的法治保障體係,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係,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
全會強調,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麵,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係、幸福所係,是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隻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
全會明確了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這就是: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加強憲法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全會提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要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誌、得到人民擁護。要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完善立法體製機製,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增強法律法規的及時性、係統性、針對性、有效性。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製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製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製。完善立法體製,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對立法工作中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權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製機製,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項目征集和論證製度,健全立法機關主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製度,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麵權利得到落實。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全會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全麵履行政府職能,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權力清單製度。健全依法決策機製,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製,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製度及責任倒查機製。深化行政執法體製改革,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製。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製度,全麵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製。強化對行政權力的製約和監督,完善糾錯問責機製。全麵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
全會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必須完善司法管理體製和司法權力運行機製,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製度,建立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製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製。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製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製度。推進嚴格司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製度改革,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製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製。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在司法調解、司法聽證、涉訴信訪等司法活動中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完善人民陪審員製度,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製。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完善檢察機關行使監督權的法律製度,加強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完善人民監督員製度,絕不允許法外開恩,絕不允許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
全會提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係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堅持係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深化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依法治理,支持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範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係,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完善法律援助製度,健全司法救助體係。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製,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製、利益表達機製、協商溝通機製、救濟救助機製,暢通群眾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係,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全會提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隊伍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職業道德水準,著力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加強立法隊伍、行政執法隊伍、司法隊伍建設,暢通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幹部和人才相互之間以及與其他部門具備條件的幹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完善法律職業準入製度,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製度,健全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範便捷機製,完善職業保障體係。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增強廣大律師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構建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製,形成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係、學科體係、課程體係,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培養造就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的法治人才及後備力量。
全會強調,黨的領導是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保證。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全過程。堅持依法執政,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健全黨領導依法治國的製度和工作機製,完善保證黨確定依法治國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工作機製和程序,加強對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完善黨委依法決策機製。各級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黨組織要領導和監督本單位模範遵守憲法法律,堅決查處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加強黨內法規製度建設,完善黨內法規製定體製機製,形成配套完備的黨內法規製度體係,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促進黨員、幹部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係,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全麵推進依法治國中的戰鬥堡壘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機製。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緊緊圍繞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構建完善的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係,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平。依法保障“一國兩製”實踐和推進祖國統一,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推進祖國和平統一,依法保護港澳同胞、台灣同胞權益。加強涉外法律工作,運用法律手段維護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我國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國公民、法人在我國的正當權益。
全會分析了當前形勢和任務,強調全黨同誌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全麵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決策部署上來,審時度勢、居安思危,既要有抓住和用好重要戰略機遇期推進改革發展的戰略定力,又要敏銳把握國內外環境的變化,以釘釘子精神,繼續做好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工作,繼續做好改善和保障民生特別是幫扶困難群眾工作,繼續做好作風整改工作,繼續做好從嚴治黨工作,繼續做好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工作,為明年開局打好基礎。
全會按照黨章規定,決定遞補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馬建堂、王作安、毛萬春為中央委員會委員。
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李東生、蔣潔敏、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楊金山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李東生、蔣潔敏、楊金山、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開除黨籍的處分。
全會號召,全黨同誌和全國各族人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積極投身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偉大實踐,開拓進取,紮實工作,為建設法治中國而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