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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2020年部分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時間:2021-04-09 10:58 來源:本網原創稿 【字體: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結合實際情況,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決定對2020年上半年有關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的工作安排進行調整,現通知如下:

1.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錄取結果於4月下旬(暫定)公布。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工作安排順延1個月(暫定)。調整後,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10-30日,受理單位提交材料時間為5月12日前,錄取結果於6月下旬公布。請申請人務必在網上報名前與邀請方做好溝通,避免因錄取時間推遲導致入學通知/邀請信自動作廢等情況。

對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取得外語合格證明的申請人,上述項目將允許其先行網上申報,如獲錄取,錄取人員須外語合格後方可派出。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時間調整涵蓋該項目下的所有渠道,包括“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和“國家留學基金委現有合作渠道”。

3.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工作安排順延1個月(暫定)。調整後,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1-15日,受理單位提交材料時間為5月22日前,錄取結果於8月公布。

4.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一批取消,第二批申報、錄取工作安排不變。

5.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工作安排順延1個月(暫定)。調整後,網上報名時間為 4 月 20-30 日,受理單位提交材料時間為5月12日前,錄取結果於 6 月下旬公布。

6.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2020年補充申報截止時間由原定的3月10日調整為4月30日,獲批項目於6月公布。

7.部分國外合作項目、中外合作獎學金工作安排順延,具體請查閱附件。

8.其他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的工作安排如有調整,將及時在國家留學網發布。

請有關受理單位、推選單位及有關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據此開展工作,我單位不再單獨發文通知。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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