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創12條”引起省政協委員熱議!創新實效將大幅提升
2019年一開年,省政府就頒布了《關於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幹政策措施》(以下簡稱“科創12條”)。這個以粵府1號文形式推出的重要文件,社會關注度極高,尤其是科技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各類創新主體,密切關注政策將引起的動向,以及配套政策和實施細則。在本次省政協大會上,委員們在小組討論和提案中,積極表達對該文件的看法和建議,特別是要對“科創12條”逐條研究,以真正地落地實施,以提高科技創新的實效。
“科創12條”有諸多亮點
“‘科創12條’極具前瞻性,對科技體製的管理、科技項目的立項、科技人才的凝聚和培養、科技成果的轉化等多方麵進行改革,非常契合科研人員的實際需求。”省政協委員,省農科院院長陸華忠說。
他說,通過認真研究“科創12條”,發現其中有諸多亮點。先前,科技成果轉化主要指科研單位將成果轉讓給企業,而“科創12條”把高校、科研機構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谘詢、技術服務等活動取得的淨收入也視同科技成果轉化收入,可留歸自主使用;橫向項目管理的範圍更廣了。院校通過招投標或購買服務獲取的財政性規劃類、專題調研類、科技服務與管理類項目,可按橫向項目管理。
“在‘科創12條’的製定過程中,我曾兩次參加相關會議討論。相關部門也曾兩次向我們征求意見。這些政策是在廣泛聽取民意的基礎上製定的。”陸華忠表示,省農科院將對“科創12條”逐條研究,在今年3月前製定相應的落地實施辦法,更好地做好科技創新工作。
他還提出:“廣東在科技創新方麵的經費投入逐年增加,但其中在農業方麵的經費相對較少,希望能對其加大投入。另外,廣東要進一步強化對科技創新人才的相關保障,如住房保障等。更為有效的引才留才工作,才能為科技創新提供強有力的智力支撐。”
“‘科創12條’體現了3個特點:開放、激活、服務,將有效激發我省科技創新的活力。” 省政協委員,華南農業大學國家農業製度與發展研究院院長羅必良表示。
羅必良表示,“科創12條”強調粵港澳betway亞洲官方 ,共建創新平台,提升人才吸引力,鼓勵港澳高校和科研機構承擔科技項目,體現了“開放”;賦予研發機構更多自主權,鼓勵多元投資及運營機製改革,人事及各項權力下沉,體現了“激活”;加大企業創新普惠性支持,優惠企業研發補助政策,賦予科技人員成果所有權,加大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力度,體現了“服務”。
作為農業製度與發展研究的專家,他建議,廣東可進一步加強農業質量提升、生態保護與人居環境改善的技術支持力度,強化嶺南特色的文化保護與產業化運作的科技支持,強化農村功能開發、產業開發的科技支撐與建設。此外,要加大廣東高校的人才吸引力和競爭力,挖掘和盤活潛在科研資源,加大人才儲備建設力度。
另外,汕頭市政協副主席、汕頭大學科研處處長陳嚴認為:“科創12條 ”對我省解決科技創新存在的痛點,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具有重要的意義。
他認為,廣東科技創新基礎良好,但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缺乏優質的科創資源和平台。省委、省政府在戰略上充分考慮到這個問題,從頂層設計上進行改革優化。文件強調提高區域平衡性協調性。在省裏支持下,化學與精細化工廣東省實驗室最近在汕頭正式掛牌,這將進一步吸引人才和資源集聚 ,打造某一領域的科研高地,完善全省科技創新格局。 他建議,在實驗室建設的早期,省裏允許地方采取一些特殊的招才引智政策,以彙聚國內外頂尖科學家來汕頭工作,形成良好的研究氛圍,輻射帶動教育和產業等發展,進而促進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設。
打通成果轉化“最後一公裏”
“科技創新除了本身的科研問題外,還與人才、資金、項目的創新發展分不開,這就要依靠機製體製的創新來解決。”中山大學科學研究院基礎研究管理處處長董美玲告訴記者,“科創12條 ”從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鼓勵港澳高校和科研機構承擔省科技計劃項目、推進創新人才高地建設等12個方麵提出了許多創新型、突破性政策。
來自於高校的董美玲委員告訴記者,“科創十二條”對高校科研的體製創新上取得重大突破。此前,我國相關的法律政策,未明確高校以何種方式將科技成果轉移給高校資產管理公司,也未明確高校資產管理公司進行科技成果轉化是否適用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政策法規,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資產管理公司進行科技成果轉化的積極性,特別是以科技成果進行作價投資的轉化動力。而“科創十二條”打通了成果轉化的“最後一公裏”:為項目的成果轉化落地提供了支持和渠道;簡化了高校作價投資審批流程,激發資產經營公司代表學校持有作價投資股權的積極性,促進他們進行成果轉化的積極性。也提高科研人員參與企業創新的積極性,提升他們的獲得感。
在董美玲看來,試點開展科技成果權屬改革的措施,將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使職務發明人“晉升”為與學校平等的共同專利權人,以產權來激勵職務發明人進行科技成果轉化,變“先轉化後確權”為“先確權後轉化”,大幅縮短轉化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