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農科集團有限公司就中山四路綜合樓物業的招租公告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於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的暫行辦法》(粵財資〔2011〕18號)及《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省直行政事業單位物業對外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粵財資〔2014〕23號)規定和要求,現擬對中山四路綜合樓物業進行公開招租。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中山四路綜合樓位於廣州市越秀區中山四路8-20號東邊部位,共7層。按照現有格局和裝修風格,綜合樓分為四個單元部位出租。
物業名稱 | 位置 |
麵積(平方米) |
單元1 | 中山四路16號101、104房 | 55 |
單元2 | 中山四路16號102、103房 | 50 |
單元3 | 中山四路16號201房 | 215 |
單元4 | 中山四路16號三樓至七樓 | 1220 |
二、招租形式
采取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進行招租,在資質、誠信背景審查合格後,與租金出價最高者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標準和租賃期限
(一)租金標準:
物業名稱 | 位置 |
最低競租租金 |
單元1 | 中山四路16號101、104房 | 180元/平方米/月 |
單元2 | 中山四路16號102、103房 | 180元/平方米/月 |
單元3 | 中山四路16號201房 | 105元/平方米/月 |
單元4 | 中山四路16號三樓至七樓 | 69元/平方米/月 |
租金年遞增率2%。
(二)租賃期限:5年。
四、報名時間
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公休日除外,8:30-11:30;15:00-17:0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五、申請人資格
申請人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合法存續的法人等社會組織;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保證金
單元1和單元2競租保證金為人民幣2萬元,單元3競租保證金為人民幣5萬元,單元4競租保證金為人民幣15萬元。申請人提交競租保證金後,方取得競租資格;若競租成功,競租保證金自動轉為租賃合同保證金(多退少補)。
七、報名提交的資料
營業執照或成立批文複印件(核對原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受托人身份證複印件(核對原件);此外,非2017年成立的法人或組織還需提供原租賃物業的詳細清單(含地址、電話和麵積),以備考察核實。
八、競投書
在2017年3月14日上午10:00前,應提交密封完好的競投書(格式詳見附件)。
九、報名地址
廣州市天河區金穎路29號科技條件部110室,聯係人:邵小姐、梅小姐,聯係電話:020-87507904。
廣東省農科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