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 | 關於印發《2024年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省級項目(第一批)入庫申報指南》的通知
粵農農計〔2023〕55號
省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關於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決定》,做好2024年省級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省級項目申報入庫工作,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做好2024年省級財政資金項目入庫儲備工作的通知》(粵財預〔2023〕30號)有關要求,我廳製定了《2024年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省級項目(第一批)入庫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容
納入2024年省級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第一批)省級項目庫儲備申報的項目類型包括:
(一)農作物病蟲疫情防控和農藥研發項目;
(二)動物疫病防控項目;
(三)農業科技發展及資源環境保護管理項目。
二、入庫要求
(一)2024年省級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省級項目入庫方式是通過競爭性遴選方式選定項目承擔單位。請各項目申報單位結合自身專業技術優勢組織申報。對符合條件並通過評審擇優入選的項目,將納入項目庫作為儲備項目。
(二)省級財政資金補助的項目原則上從項目庫儲備項目中按照輕重緩急挑選安排,2024年預算項目資金補助的項目數量和額度將根據省級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省級項目資金規模確定。
三、申報要求
(一)本《指南》的申報對象為具備完成科研項目實力、具有良好信譽的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事業單位。
(二)項目未完成驗收、資金支付率低、監督檢查發現有關問題未整改到位等情況的項目承擔單位不得參與本批項目申報。
(三)申報單位不得作為協作單位重複申報同一項目。
(四)申報單位需有完善的組織管理製度,運作規範,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製度和良好的信用記錄,近年來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理處罰。
(五)已實施完成的項目不能申報本批項目申請財政資金補助。
(六)申報單位需根據標準格式自行測算項目需求金額,在申報書中提供資金測算過程及測算依據。最終資金補助金額以測算核實為準,項目預算金額測算是否詳細、合理將納入評審範圍。
(七)根據省財政廳要求,2024年入庫項目均應按照規範文本編製,開展預算評審,不同類型項目須用相應申報書模板進行申報填寫,未按要求格式填寫的項目不予納入2024年項目庫。
(八)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必須作為項目承擔(牽頭)單位,不得將項目轉包給其他單位,並對協作參與單位的項目實施過程履行監督監管職責。
四、申報程序
(一)網上申報
各申報單位須進行網上申報(各省級單位賬號由省農業農村廳統一進行調配),網上申報網址:http://120.197.34.35:8001/nytzj-web/minstone(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專項資金管理係統-申報端口為:2024年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公開申報省級項目(第一批),具體賬號請聯係相關工作人員。)網上申報截止日期為2023年8月14日23:59;網上申報審核日期為2023年8月15日23:59。
各申報單位統一在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專項資金管理係統中填寫項目申報信息,並填寫《2024年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省級項目(第一批)申報入庫彙總表》(附件4)。屬於二級預算單位申報的,應由上級主管單位彙總本單位所有申報項目,確認資料完整性之後予以上報。由省級單位統一審核彙總本單位申報材料後,統一報送至省農業農村廳。
(二)書麵材料
各項目申報書麵材料一式三份按照《指南》規定的格式報送(有特殊規定的除外)。申報單位須於2023年8月16日17:30前報送至省農業農村投資項目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書麵材料包括:
1.申報函(由省有關單位彙總統一出具)
2.2024年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省級項目(第一批)入庫申報彙總表(附件4)
3.項目申報書(見附件5)
4.其他附件材料
(三)材料報送地址
廣州市先烈東路135號2號辦公樓11樓11房
聯係人:黃婉薇,聯係電話:020-37289982;陳鍇,聯係電話:020-37236548。
(四)相關項目谘詢聯係人
本申報指南由廣東省農業農村廳負責解釋。
1.農作物病蟲疫情防控和農藥研發項目:譚思思,020-37288027
2.動物疫病防控項目:方偉,020-37289316
3.農業科技發展及資源環境保護管理項目:李振柱,020-37288842
附件:
1.農作物病蟲疫情防控和農藥研發項目入庫申報指南
2.動物疫病防控項目入庫申報指南
3.農業科技發展及資源環境保護管理項目入庫申報指南
4.2024年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省級項目(第一批)入庫申報彙總表
5.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各類項目申報書模板(通過省農業農村廳門戶網站或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專項資金管理係統下載)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3年7月31日
相關附件:關於印發《2024年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省級項目(第一批)入庫申報指南》的通知的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