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24年度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粵農科高評〔2025〕1號
各有關單位:
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4〕29號)要求,現將2024年度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人員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廣東省從事農學、園藝學、林學、畜牧獸醫、農業工程、農業科技情報等農業科學研究工作,且符合國家和廣東省職稱政策規定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二、申報條件
(一)學曆資曆及學術、業績成果條件。學曆資曆及學術、業績成果條件按照《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人員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粵人社規〔2020〕41號)及廣東省現行有關職稱政策規定執行。職稱資曆年限和申報材料時段的計算,按照粵人社發〔2024〕29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繼續教育條件。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學習任務,並提供2024年度《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三)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成績僅作為參考。
(四)初次職稱考核認定。按照《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定》(粵人社規〔2020〕33號)有關規定執行,對繼續教育、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學術、業績成果條件參照粵人社規〔2020〕41號文對應等級職稱評價條件執行。
三、申報途徑
(一)公有製單位申報人員。應通過申報人所在單位集中申報,申報材料經本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地市人社部門(省直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送評後,報送至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高評委辦公室”)。
(二)非公有製單位申報人員。非公有製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的申報人員以及自由職業者,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非公”職稱申報受理點)、地市人社部門審核同意送評後,報送至高評委辦公室。
四、申報材料及相關要求
(一)常規評審材料
1.《送評材料目錄單》原件2份;
2.《廣東省職稱評審表》原件1份;
3.《(X)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原件2份;
4.證書證明材料1份;
5.在職在崗證明材料原件1份;
6.業績、成果材料1份;
7.身份證複印件1份;
8.《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原件1份;
9.年度考核登記表複印材料1份;
10.《專業技術工作報告》10份;
11.《代表性論文鑒定表》原件1份;
12.《誠信承諾書》原件1份。
(二)破格評審材料
在常規評審材料基礎上,補充提交以下材料:
1.《破格申報推薦意見表》原件1份;
2.《破格申報專家推薦信》原件2份(兩名同行專家各出具1份)。
(三)轉係列評審
在常規評審材料基礎上,補充提交以下材料:
1.《轉評人員信息審核表》原件1份;
2.轉係列前取得的職稱證書複印件1份;
3.轉係列前取得的職稱證書所對應的評審表複印件1份。
(四)初次職稱考核認定
1.《送評材料目錄單》原件2份;
2.《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原件1份;
3.證書證明材料1份;
4.在職在崗證明材料原件1份;
5.業績、成果材料1份;
6.《職稱考核認定公示情況表》原件1份;
7.年度考核登記表複印材料1份;
8.《誠信承諾書》原件1份。
(五)相關要求
1.申報人員應根據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對照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人員各級職稱評價標準條件,按照《職稱評審材料填報指南》如實填報和提交職稱申報材料。填報、提交的業績成果、論文論著(其中代表性論文不超過5篇)、科研項目等材料必須與申報評審的專業一致,不得填報提交涉密和無關材料。
2.申報人員應在申報受理時間內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包括線上、線下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報送後原則上不接受修改補充。確因特殊情況需修改補充的,給予一次機會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申報。
3.申報人員提交的紙質材料應規範裝訂,除特別注明外均應使用A4紙雙麵打印,除注明須提交原件外均可提交複印件(複印件須審核人簽名並加蓋審核單位公章),具體要求詳見《職稱評審材料填報指南》。
4.申報人員提交的電子材料應單獨設置文件夾,文件夾內設若幹二級文件夾。一級文件夾命名為:申報人姓名—申報職稱名稱(研究員或副研究員或助理研究員)—所在單位名稱,二級文件夾按相關內容命名,如業績成果,如論文論著,如科研項目等。
5.《業績、成果材料》須附目錄,並按“一、科技獎勵”“二、動植物品種證書”“三、發明專利和軟著”“四、論文論著”“五、科研項目”“六、技術標準和研究報告”“七、其它材料”依次排列和編排頁碼,整理成冊裝訂。
五、申報材料審核
(一)用人單位審核
1.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嚴格落實“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認真審查申報材料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注明原因並退回申報人。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由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
2.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嚴格執行職稱“雙公示”製度,做好職稱申報前和職稱評審通過後的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在相應表格上加具意見和公章。
3.“評前公示”時,應將《(X)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應在單位相對固定的公共場所擺放,以供查驗。公示結束後,申報人所在單位的人事(職稱)管理部門須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和《(X)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並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並報送,並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係統”進行審核確認。
4.評審(認定)結束後,申報人所在單位須對申報人評審結果進行公示,並及時將公示情況反饋高評委辦公室。
(二)主管部門、人社部門複核
申報人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所在地人社部門應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查,明確審查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申報材料應同步進行紙質和網上審核,經審核合格的出具同意推薦評審(考核認定)意見。屬於委托評審(認定)的,委托地須按照規定辦理委托手續,在相應表格上加具意見和公章,並負責審批發證事宜。
(三)高評委辦公室受理審核
高評委辦公室對各單位(部門)、各地市報送的申報材料進行受理審核。對不符合申報評審(考核認定)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範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一律按原報送渠道退回。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評審標準條件。
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範。
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六、評審及發證
(一)專家評審。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申報評審研究員職稱,以及破格申報評審副研究員職稱的,還需進行麵試答辯。麵試答辯具體事宜,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參加麵試答辯的,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評審資格。
(二)評後公示。評審結束後,評審(認定)通過名單將在必威betways 官網(網址//www.slycedyce.com)公布。申報人所在單位應按照規定同步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三)審核發證。高評委辦公室規定按程序,將公示無異議的評審(認定)通過人員名單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定後發證。評審(認定)通過人員可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係統》自行下載打印本人職稱證書。
七、有關政策
(一)根據《關於進一步鼓勵引導人才向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19〕35號)精神,在革命老區、中央蘇區和民族地區連續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中級、高級職稱時,任職年限可在現行職稱評價標準條件或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基礎上放寬1年。
(二)申報轉係列評審晉升,以及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重新申報評審和確認,按照《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粵人社規〔2020〕33號)相關規定執行。
(三)中直駐粵單位或外省駐粵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技術人員,如需在我省申報評審(考核認定)職稱,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申報的委托函件。
八、其它事項
(一)評審收費
1.評審收費按《關於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複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其中:高級職稱780元/人(含評審費580元、論著鑒定費200元),中級職稱450元/人,初級職稱280元/人。考核認定初、中級職稱參照評審初級繳費標準收費,即280元/人;答辯人員需另繳納答辯費,收費標準為140元/人。
2.申報人員應在高評委辦公室確認受理申報材料後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具體事宜將按申報渠道另行通知。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評審資格。
(二)申報材料受理時間地點
1.受理時間:2025年2月25日至3月25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金穎路29號,必威betways 辦公樓306室。
3.聯係人及電話:李老師(020—87596239),顏老師(020—87596223)。
4.業務郵箱:gdnky09@163.com。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廣東省現行職稱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
1.《關於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4〕29號).pdf
2.《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人員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粵人社規〔2020〕41號).pdf
7.代表性論文鑒定表(表內含2套表,分別由單位和個人填報).xlsx
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