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9年度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2019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9〕10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2019年度我省農業科學研究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全省從事農業科學研究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才,符合我省有關農業科學研究係列高、中級資格申報條件和有關政策規定者,均可申報評審。
本評委會名稱為: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委會下設農學、園藝、畜牧獸醫、林業四個專業評審組,評審資格名稱包括: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
二、申報評審條件
(一)專業職稱評審條件,執行1998年以來我省頒布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有關專業技術經曆、業績成果、論文條件和《關於進一步改革科技人員職稱評價的若幹意見》(粵人社規〔2015〕4號)等有關規定。
(二)學曆、資曆條件按照《關於深化我省職稱製度改革的若幹意見》(粵人發〔2003〕178號)《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若幹政策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177號)和《關於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幹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三)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成績僅作為參考條件。確需評價外語、計算機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單位在職稱推薦申報環節增加相關要求。
(四)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關於我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幾個具體問題答複口徑的通知》(粵人社辦〔2018〕227號)及《關於做好2019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9〕104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三、申報途徑
(一)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報送本評委會。已在各級人才市場辦理人事代理的專業技術人才,也可經所在單位同意,通過各級人才市場申報。
(二)非公有製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才,其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申報點受理審核後按規定程序報送本評委會。
(三)中直駐粵單位或外省駐粵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技術人才,如需在我省申報評審,須經其人事主管部門同意。
(四)外省專業技術人才委托我省評委會評審的,須提交外省省級職稱管理部門出具的委托函。
四、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係統”如實填報,並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同時向本評委會提交紙質申報材料。電子材料必須和紙質材料一致,且清晰可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係統網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二)申報人應如實填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相關表格(請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係統”表格下載欄目下載),統一使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製作的表格,不再使用原廣東省人事廳製作的表格。
(三)申報人應同時一次性提交與電子申報材料相一致的紙質申報材料,否則不予受理。具體如下:
1.《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在係統填報後自動生成下載打印)原件1份。
2.《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員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共30份,其中1份為原件,用A3紙打印。申報人在《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所列文章視為代表作。代表作最多不超過5篇,且需由申報人列明評審當年的影響因子。
3.學曆(學位)證書、資格證書、聘書(聘文)等複印件各1份;2019年完成繼續教育的年度合格證明1份。上述材料均粘貼於《證書、證明材料》中。
4.工作業績、成果的證書(證明)材料及發表的論文或著作複印件(雙麵複印)各1份。上述材料均粘貼於《業績、成果材料》中。
5.《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原件1份。
6.2016年、2017年、2018年《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最近一期《聘任期滿考核登記表》複印件1份。
7.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曆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相關在職在崗材料原件1份。
8.《專業技術工作報告》和《單位審核綜合評價意見》合訂為一本(封麵頁格式見附件1),紙質版一式10份。
《專業技術工作報告》主要是反映申報人獲得現資格以來,所取得的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包括承擔(完成)的項目、取得的科技成果獎勵、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著作的情況等(所有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均需在申報材料中附相關證明材料),申報人應在專業技術報告尾頁簽名。
《單位審核綜合評價意見》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填寫,必須對申報人作出客觀的綜合評價,並明確申報人所提交的材料是否屬實,以及所取得的成果獎勵、論文(著作)的數量、檔次和排名等,並加蓋申報人所在單位公章。
9.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填寫並加蓋公章的《申報高、中級職稱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附件2)紙質版1份,電子版發至郵箱gdnky09@163.com。
以上第3、6、7項材料要求內容可由申報人逐項據實承諾形成承諾書(本人簽名),經本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審核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加蓋人事部門公章),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報送。
(四)申報材料的時間截至2019年8月31日,其後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曆(學位)證等,不作為今年評審的有效材料。
(五)申報材料,除注明外,統一使用A4紙打印。除注明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填寫外,其餘均由申報人填寫和提供。
(六)證明材料除注明外,可交複印件,但必須經單位核對無誤,審核人簽名並加蓋公章方為有效。各類證明材料應於首頁列有簡要目錄,並按順序裝訂。
(七)申報材料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無誤後(審核通過的材料均需有審核人簽名並加蓋所在單位公章),由各市主管部門或省各有關單位核實同意後集中報送。
(八)申報評審材料用標準牛皮紙資料袋封裝(不得使用塑料文件盒封裝)。資料袋無破損,加蓋密封章;資料袋封麵貼上《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送評材料目錄單》,頂部寫(貼)上申報人姓名、單位、申報專業、申報職稱、聯係電話。凡是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並做好不少於7個工作日的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並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並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後結果及時報送本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
3.公示結束後,由單位紀檢監察或人事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和《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並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並報送。
(二)主管部門審核
主管部門對通過人事單位審核後的申報材料應同步進行紙質和網上審核,合格的出具同意推薦評審意見。
(三)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審核
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範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一律按原報送渠道退回。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評審條件;
(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範;
(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六、有關政策
(一)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職稱製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6〕77號)規定,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二)專業技術人才申報兩個係列職稱或轉係列評審,按粵人發〔2007〕197號文及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屬轉係列評審晉升的,應按規定先取得現崗位同級別職稱。轉換崗位的專業技術人才在現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可申報現崗位同級別對應職稱,同時把原崗位職稱《評審表》(複印件)作為申報材料附件一並提交評審。
七、評審收費
(一)評審收費按《關於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複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即申報評審高級780元/人(含論著鑒定費200元),中級450元/人。
(二)評審組認為對評審對象的能力水平鑒定需由評審組以答辯方式測試的,本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將通知答辯者到會答辯。不按要求答辯者,其申報材料不再提交評委會評審,並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評審。
八、本評委會受理時間及聯係方式
(一)受理時間:2019年9月2日至9月30日(節假日除外),逾期概不受理。
(二)受理部門:必威betways 人力資源部。
(三)業務郵箱:gdnky09@163.com。
(四)聯係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金穎路29號必威betways 辦公大樓306室(郵編:510640)。
(五)聯係人:顏斌,黃童焱。
(六)聯係電話:020-87596223,020-87596239。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現行有效的職稱政策執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
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