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20年度農業科學研究係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補充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及《關於進一步做好初次職稱考核認定和跨區域、跨單位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確認有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做好初次職稱考核認定、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和確認相關工作,現就做好2020年度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人員職稱評審相關補充事項通知如下:
一、符合粵人社規〔2020〕33號的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農業科學研究係列高級職稱評審或對原職稱重新評審的申報人,請參照《關於做好2020年度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農科高評〔2020〕1號)準備材料,並於2020年11月13日之前提交評委會辦公室。申報職稱評審時須一並向評委會辦公室提出對原職稱的確認申請(相關表格請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係統”中“文件下載”欄目下載),並提交原職稱證書、職稱評審表原件或經檔案保管部門蓋章的複印件。
二、2020年11月30日前,符合粵人社規〔2020〕33號文件申請農業科學研究係列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的專業技術人才,經用人單位考核評議通過、且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廣東省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初次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暫行辦法》(粵人職〔1998〕15 號)辦理認定手續。“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係統”於2021年1月1日關閉原初次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端口不再辦理相關工作後,初次考核認定工作按後續新要求執行。
三、根據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用人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統一收集整理、遞交申報材料。除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接收個人遞交申報材料。
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