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於發布“十四五”第一批重大項目指南及申請注意事項的通告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按照新時期科學基金深化改革總體部署,根據“十四五”發展規劃明確的優先發展領域,經廣泛征求科學家和相關部門意見建議,利用各級專家谘詢委員會、雙清論壇等開展深入研討和科學問題凝練,形成了“十四五”第一批9個科學部78個重大項目指南(見附件)。現予發布,請申請人及依托單位按重大項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項提出申請。
一、定位
重大項目麵向科學前沿和國家經濟、社會、科技發展及國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學問題,超前部署,開展多學科交叉研究和綜合性研究,充分發揮支撐與引領作用,提升我國基礎研究源頭創新能力。
二、申請條件和要求
(一)申請條件。
重大項目或重大項目課題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曆;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不得作為申請人進行申請。
部分重大項目對申請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相關重大項目指南為準。
(二)申請要求。
1.重大項目的資助期限為5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2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每個重大項目應當圍繞科學目標設置不多於5個課題,並分別撰寫項目申請書和課題申請書。重大項目隻受理整體申請,項目申請人應當是其中1個課題的申請人(部分重大項目的課題設置數量和課題申請人有特殊要求的,以相關重大項目指南為準)。
每個課題的合作研究單位數量不得超過2個。每個重大項目依托單位和合作研究單位數量合計不得超過5個(部分重大項目的合作研究單位數量有具體要求的,以相關重大項目指南為準)。
三、限項申請規定
1.申請人(不含主要參與者)同年隻能申請1項重大項目。上一年度獲得重大項目資助的項目主持人和課題負責人,本年度不得作為項目申請人和課題申請人申請重大項目。
2.除特別說明外,申請當年資助期滿的項目不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範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包括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以下類型項目總數合計限為2項:麵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戰略研究項目)、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直接費用大於 200 萬元/項的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僅限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負責人承擔,作為主要參與者不限)、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項目(含承擔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製專項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資助期限超過 1 年的應急管理項目、原創探索計劃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 1 年的專項項目[特殊說明的除外;應急管理項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務及軟課題研究項目、專項項目中的科技活動項目除外]。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作為主要參與者正在承擔的 2019 年(含)以前批準資助的項目不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範圍,2020年(含)以後申請(包括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批準(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項目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範圍。
3.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時不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範圍;正式接收申請到自然科學基金委作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以及獲得資助後,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範圍。
4.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項目(部門推薦)獲得資助後,項目負責人在準予結題前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重大項目。
5.基礎科學中心項目申請時不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範圍;正式接收申請到自然科學基金委作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以及獲得資助後,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範圍。基礎科學中心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參與者(骨幹成員)在資助期滿前不得申請或參與申請重大項目。
6.原創探索計劃項目申請時不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範圍;獲資助後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範圍(資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項目除外)。
四、申請注意事項
(一)項目申請接收。
重大項目申請報送日期為2021年9月6日至10日16時。項目申請采取無紙化申請。
(二)申請人注意事項。
申請人在填寫重大項目申請書(項目申請書或課題申請書)時,應當根據要解決的關鍵科學問題和研究內容,選擇科學問題屬性。申請項目具有多重科學問題屬性的,申請人應當選擇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請項目特點的一類科學問題屬性。
重大項目申請書(項目申請書或課題申請書)采用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申請人登陸科學基金網絡信息係統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簡稱信息係統,沒有信息係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係人申請開戶),按照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
3.重大項目的項目申請人應在信息係統中首先填寫“項目申請書”,然後給該重大項目課題申請人賦予課題的申請權限,未經賦權的課題申請人將無法提交申請。
4.申請書的資助類別選擇“重大項目”,亞類說明選擇“項目申請書”或“課題申請書”,附注說明選擇相關的重大項目名稱,根據申請的具體研究內容選擇相應的申請代碼(部分重大項目有具體要求的,按照相關重大項目指南要求填寫)。
5.申請人應當按照重大項目申請書(項目申請書或課題申請書)的撰寫提綱撰寫申請書,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所申請重大項目相關的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報告正文的“研究基礎”部分說明本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別與聯係。
項目申請書中的主要參與者隻填寫各課題申請人相關信息;課題申請書中的主要參與者包括課題所有主要成員相關信息。
6.重大項目實行成本補償的資助方式,自然科學基金委將組織專家對建議資助項目進行資金預算專項評審。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規定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政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的補充通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完善科學基金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製說明》等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項目預算。
7.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項目申請書和課題申請書應當通過各自的依托單位提交。其中課題申請書必須先於項目申請書提交,項目申請書待全部課題申請書提交完畢並確認生成項目總預算表無誤後再行提交。
(三)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1.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對申請人編製項目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
2.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2021年9月10日16時)通過信息係統逐項確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項目獲批準後,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並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3.如依托單位在2021年度未上傳過《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項目申請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應從信息係統中下載《承諾書》,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並加蓋依托單位公章後,將電子掃描件上傳至信息係統(本年度隻需上傳一次)。依托單位完成上述承諾程序後方可申請項目。
4. 依托單位在項目申請截止時間後24小時內,通過信息係統在線提交本單位項目申請清單。清單提交後,自然科學基金委方可接收項目申請材料。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