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於組織申報2023~2024年度廣東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綠色生物製造”重點專項項目的通知
粵科函資字〔2023〕1442號
省直有關部門,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關單位:
為全麵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係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科技創新的相關部署,根據《廣東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十四五”行動方案》,現啟動2023~2024年度廣東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綠色生物製造”重點專項項目申報工作(申報指南見附件1)。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項目牽頭申報單位須為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業單位和行業組織等。項目牽頭單位應注重產學研結合、整合省內外優勢資源,同時應注重優選合作單位,原則上同一項目牽頭單位與參與單位總數不超過6家(含)。
(二)項目牽頭單位應在該領域具有顯著優勢,具備較強的研究開發實力或資源整合能力,承擔項目的核心研究組織任務。對企業牽頭或國家、省實驗室(含分中心)牽頭申報的項目,優先予以支持。
(三)項目申報應認真做好經費預算,按實申報,且符合指南要求。申報項目必須有自籌經費投入,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總投入中自籌經費原則上不少於70%(各單位自籌經費比例應與所獲得財政資金比例相適配);非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總投入中自籌經費原則上不少於50%。鼓勵項目所在地市聯合資助。在財政資金分配方麵,牽頭單位原則上應分配最大的資金份額。
(四)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申報單位總體不受在研項目數的限項申報約束,但不鼓勵同一研究團隊或同一單位分散力量,在申報同一專項時,同一研究團隊原則上隻允許牽頭1項或參與1項,同一法人單位原則上隻允許牽頭及參與不超過3項。
(五)項目負責人應起到統籌領導作用,能實質性參與項目的組織實施,防止出現拉本領域高端知名專家掛名現象。
(六)項目內容須真實可信,不得誇大自身實力與技術、經濟指標。各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單位和推薦單位要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幹意見》(廳字〔2018〕23號)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杜絕誇大不實,甚至弄虛作假。各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簽署《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模板可在陽光政務平台係統下載,須加蓋單位公章)。項目一經立項,技術、產品、經濟等考核指標無正當理由不予修改調整。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申報單位不得進行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
1.項目負責人有廣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3項以上(含3項)未完成結題或有項目逾期一年未結題(平台類、普惠性政策類、後補助類項目除外);
2.項目負責人有在研廣東省重大科技專項項目、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項目未完成驗收結題(此類情形下該負責人還可作為參與人員參與項目團隊);
3.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
4.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或重複申報;
5.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並已獲得省科技計劃立項;
6.省內單位項目未經科技主管部門組織推薦;
7.有尚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8.違背科研倫理道德。
(八)申報項目符合申報指南各專題方向的具體申報條件,所涉科學研究和醫療活動須嚴格遵循技術標準和倫理規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二、申報方式
(一)項目申報采用在線申報、無紙化方式,符合本通知申報條件的單位或個人可用賬號登錄“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或“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查看具體指南文件並提交有關材料,必要的技術、財務、知識產權、合作協議、承諾函、推薦函等佐證支撐材料請以附件形式上傳。確有不宜通過網絡形式提交的,由申報單位提出書麵申請,經省科技廳審核把關後可走線下申報。
(二)指南文件僅供申報人作為申報參考使用,不得轉載發布。
(三)項目評審評估過程中需要提供書麵材料的,由專業機構另行通知提交。
(四)項目按程序獲得立項後,項目申報書、任務書紙質件再一並報送至省科技廳綜合業務辦理大廳(均需簽名、蓋章,提交時間及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三、評審及立項說明
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項目由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評審,對申報項目的背景、依據、技術路線、科研能力、時間進度、經費預算、績效目標等進行評審論證,並進行技術就緒度和知識產權等專業化評估:
(一)技術就緒度與先進性評估。本專項主要支持技術就緒度3~6級的項目,項目完成時技術就緒度一般應達到7~9級,原則上項目完成後技術就緒度應有3級以上提高(技術就緒度標準見附件2),各申報單位應在可行性報告中按要求對此進行闡述並提供必要的佐證支撐材料(可行性報告提綱可在陽光政務平台係統下載)。
(二)查重及技術先進性分析。將利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對照科技部科技計劃曆年資助項目與廣東省科技計劃曆年資助項目,對擬立項項目進行查重和先進性等分析。
(三)知識產權分析評議。項目研究成果一般應有高質量的知識產權,請各申報單位按照高質量知識產權分析評議指引(見附件3)的有關要求,加強本單位知識產權管理,提出項目的高質量知識產權目標,並在可行性報告中按要求對此進行闡述並提供必要的佐證支撐材料(可行性報告提綱可在陽光政務平台係統下載),勿簡單以專利數量、論文數量作為項目目標。
(四)立項項目按程序審核報批後納入項目庫管理,視年度財政預算及項目落地情況分批出庫支持,結合項目進展分階段撥付財政資金。
(五)本指南中采取“競爭擇優”方式的同一申報方向(或項目),如有效申報數量不足3家,將視為競爭性不足,不進入評審評議環節,並不予立項;有效申報數量達3家及以上的,經評審評議後,原則上隻立項支持1項(指南有特殊說明的除外),在評審結果相近且技術路線明顯不同時,可予以並行支持。
四、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網上集中申報時間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20日17:00,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27日17:00。
五、聯係人及電話
(一)省科技廳社會發展科技處(專題業務谘詢):
陳偉、張相年,020-39149554、83163670、83163643。
(二)省科技廳綜合業務辦理大廳(係統技術支持):
020-83163930、83163338。
(三)省科技廳資源配置與管理處(綜合業務谘詢):
020-83163834。
附件:(請登錄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查看)
1.2023~2024年度廣東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綠色生物製造”重點專項申報指南
2.技術就緒度評價標準及細則
3.高質量知識產權分析評議指引
省科技廳
2023年11月16日